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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轉發 浙江省151人才工程聯席會議辦公室《關于做好2013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層次培養人員選拔工作的通知》請各單位認真理解文件精神,遵照執行。
安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2月21日
各市黨委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義烏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直、中央部屬在浙有關單位:
為大力實施人才強省戰略,加快培養造就適應我省現代化建設需要的年輕一代學術和技術帶頭人,根據《浙江省151人才工程(2011—2020年)實施意見》(浙委辦〔2011〕15號)精神,現就做好2013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層次培養人員選拔推薦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拔條件
第三層次培養人員須滿足以下條件:
(一)具備較強的創新能力和團隊協作精神,能密切關注本學科專業及科技攻關前沿發展動態,學術和技術水平得到省內外同行認可,富有發展潛力,經培養有望進入第一、二層次培養人員行列。
(二)作為主要成員承擔過地市級以上重點項目、基金,獲得過地市級以上科學技術獎勵或其他有影響力的社會獎項;或作為主要成員參與重大產業技術創新、產品研發、技術攻關、推動成果產業化,取得明顯成效;或發表過一定數量的高水平論文,出版過著作,取得過重要的科研成果。
(三)已列入各市、省級各部門或中央部屬單位人才培養計劃,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應具有碩士以上學位或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身體健康。
推薦培養人選要向生物、新能源、物聯網、高端裝備制造、節能環保、新材料、新能源汽車、海洋新興產業、核電關聯產業等領域從事科技創新、推進產學研合作人員,及列入省級重點企業研究院青年科學家培養計劃人員傾斜。
二、選拔名額及資助方式
2013年度全省共選拔第三層次培養人員400名。省里將對其中80名培養人員開展擇優資助,每人資助3萬元,用人單位要給予不低于1∶1的經費配套。其余培養人員的資助經費由各市、各用人單位落實。
三、選拔程序
(一)各地組織人力社保部門、省直和中央部屬有關單位根據下達的推薦指標數,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開展本地區、本單位第三層次人選推薦工作。推薦人選申報表格內容須在其所在單位進行全信息公示。公示無問題的推薦人選,由各地、各部門(單位)人事部門報省151人才工程聯席會議辦公室。在選拔推薦過程中,要重視企業高層次人才的培養,注重與重大產業技術創新工作相銜接,把在企業和科研一線發揮骨干帶頭作用的年輕優秀人才選拔上來。
(二)省聯席會議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按照專業,分類組織專家對各地、各部門(單位)推薦人選進行評審。經評審符合條件者,報省151人才工程聯席會議審定。
(三)經省聯席會議確定的第三層次培養人員名單,由省聯席會議組成部門發文公布,頒發《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層次入選證書》,并核撥相應資助。
四、推薦材料和時間要求
報送材料包括:
(一)各地、各單位關于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層次培養人員推薦人選情況綜合報告1份,內容包括推薦人選總體情況,選拔推薦過程,公示情況等;
(二)《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層次培養人員推薦人選情況一覽表》(表式見附件1,用A3紙打印)1份;
(三)《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層次培養人員推薦人選情況登記表》(表式見附件2,用A4紙打印)及佐證材料1份(要求不超過20頁);
上述材料請于3月30日前報送省聯席會議辦公室(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聯系人:黃峰,聯系電話:0571—87052538,郵編:310025),同時將電子文件發送至29853277#qq.com。相關表格均可在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下載。
各地、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層次培養人員選拔推薦工作,精心組織,把握條件,注重質量,真正把富有發展潛能和培養前景的年輕優秀人才選拔上來。
附件: 1、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層次培養人員推薦人選情況一覽表.doc
2、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層次培養人員推薦人選情況登記表.doc
3、2013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層次培養人員推薦指標分配表.doc
浙江省151人才工程聯席會議辦公室
201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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