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安吉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結合安吉縣教育系統實際,經研究決定2011年公開招考錄用中小學教師62名。現就有關招考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1、2010-2011年本縣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專業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已就業的人員須出具用人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2、2011年本縣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師范類已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或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證和普通話等級證書的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3、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教育專業碩士研究生或本科為師范類專業的其他碩士研究生,生源地不限;
4、2011年國家“211工程”師范類院校(北京師大、華東師大、南京師大、華中師大、東北師大、華南師大、湖南師大、陜西師大)全日制師范類專業本科學歷畢業生且大學期間獲得二等獎學金1次及以上,生源地不限;
5、201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學歷師范類專業省級優秀畢業生,生源地不限。
(二)招聘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有志于安吉的教育事業;
2、遵紀守法,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身心健康,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報考初中教師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小學教師須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幼兒園教師須具有學前教育專業專科及以上學歷或全日制普通高校音樂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小學教育專業(無明確方向)限報小學語文、數學學科,學前教育專業限報幼兒園崗位。
二、招聘程序
(一)公開報名
1、本次招聘按學段學科報考,分初中、小學和幼兒園三個學段,每人限報1個學段且1門學科,報考學科與所學專業要求一致或相近。
2、現場報名:現場報名時間為2011年5月21日(星期六)8:30—16:00;現場報名地點:安吉天略外國語學校(安吉縣遞鋪鎮昌碩西路)。
報名時填寫《安吉縣2011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并提交:1寸免冠照片1張、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原件一套及復印件一份(已簽訂的須提供簽約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由畢業學校出具的師范類證明原件(非師范類畢業生提供教師資格證或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證、普通話等級證書)、《畢業生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優秀畢業生榮譽證書(沒有證書的由學校出具證明)、其他獎學金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10屆畢業生還需提供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報名人員須繳納50元考務費。
報考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現場報名,如有特殊情況本人不能前來報名的,可以委托報名。
應聘人員不足招聘計劃數2倍的,核減該學段學科招聘計劃數直至取消。報考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調整應聘崗位。
2011年5月23日安吉教育網上公布現場報名結果,參加過現場報名人員在5月24日11:30前可以通過書面申請調整應聘崗位。
(二)筆試
經審核后符合招聘條件的畢業生應參加統一組織的筆試。筆試的內容主要體現教師工作的特點和規律,符合實施素質教育和新課程改革的方向,重點考查應聘人員掌握與教育教學工作相關的綜合業務知識和相應學科專業知識。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公共知識部分20分,專業知識部分80分。筆試時間為2011年5月28日(星期六)上午8:30—10:30,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范圍:公共知識部分為教育政策法規、教育教學理論(含教育學和心理學知識)。專業知識部分幼兒園教師職位為《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五大領域基礎理論、保育知識和幼兒教材教法等。中小學教師職位為課程標準(初中各學科為國家初中課程標準,小學各學科為國家小學課程標準)、學科專業知識(含解題能力)、學科教材教法等。
(三)面試
筆試后,每個學段學科按招聘計劃數和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達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實際參考人數確定面試對象。面試人員名單在安吉教育網和安吉人才人事網上公布。面試采用說課方式,重點考察應聘人員駕馭課堂教學、處理教材的能力及心理素質等(體育、美術、計算機、學前教育學科需進行專業技能測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進入下一程序。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四)體檢、考核
按筆試成績的40%和面試成績的60%合成總成績(合格分為60分),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以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總成績不合格的,不列入體檢、考核范圍),并將名單在網上公布。體檢標準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應聘人員受到警告及以上處分未撤銷者,考核為不合格。體檢、考核不合格的,在該學段學科總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考核合格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無異議,確定為聘用對象,聘用對象自動放棄的,不再遞補。
(五)選擇崗位
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挑選崗位。如總分并列,依次按照是否獲得獎學金等第、次數及筆試成績等條件確定選擇順序。
(六)辦理聘用手續
暑期憑畢業證書、報到證和教師資格證(非師范類畢業生除外)辦理相關手續,非師范類畢業生須在一年試用期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凡錄用人員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實行一年見習(試用)期。見習(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續聘。非師范類畢業生見習(試用)期滿仍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不再續聘。
三、其他事項
本次招考工作由縣教育局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組織,接受縣紀委(監察局)監督。
咨詢電話:0572-5123434(安吉縣教育局) 5123960(安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安吉縣2011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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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