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街道)、縣級機關各部門:
為加強全縣機關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根據國務院《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條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行政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辦法》有關精神,經研究,要求報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名單。
一、報送范圍和對象
(一)各鄉鎮(街道)、縣級機關各部門使用行政編制的公務員和使用后勤服務人員編制的工勤人員。
1、在縣人大、政協專委會任職的公務員,按工資關系填報,并在備注欄注明職務。
2、2002年縣機關中層競崗和原商業、物資、二輕系統非公務員身份的工作人員,填報時在備注欄注明(不計入行政編制)。
(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在編在職工作人員(含2011年列入“參公”考試的單位和成績合格的人員)。按規定未能列入公務員登記的人員統計在列,并在備注欄注明。
(三)其他各類事業單位在編在職工作人員。
二、報送在編在職工作人員名單截止時間為2011年4月30日。
三、請各鄉鎮(街道)、縣級機關各部門對本單位和下屬事業單位人員名單進行認真審核,并于5月15日前報送縣編委辦(紙質1份,加蓋印章;電子文檔1份),電子表格請在安吉人才人事網ajrsrc.com下載。聯系電話:5123962;郵箱:
anjibzk#163.com。
安吉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